有一些不是很規范的汽車租賃公司,會將一些“霸王”條款強加到合同中,比如在車損、理賠等方面的一些條款會對租車人很不利,簽合同時如果沒有及時發現,一旦發生意外可能會當“冤大頭”。
要知道汽車租賃公司是不會給你提供新車的,而且有些不太正規的租賃公司不會定期對車輛進行檢修,車況無法保證。租了這種車輛,一方面不安全,另一方面如果發生意外,責任界定也很難劃分。車輛的外觀(有無劃痕)、內飾和發動機艙都要經過仔細檢查,確認沒有問題再上路行駛。
一般來講,汽車租賃公司都會為自己的出租車輛購買相應的的保險產品。但某些小型汽車租賃公司為了節約成本,只會購買基本的保險。這種情況下,一旦發生事故,可能就要讓租車人來承擔相應責任了。